其他
古蔺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,对方竟然报警!
古蔺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,发生纠纷后“小姐”竟报警称手机被窃,请警察来评理,结果当事人双方被……。
17日晚,纳溪区合面镇人张鑫(女,29岁)与古蔺镇人刘飞(男,30岁)通过“陌陌”认识,商量好次日以800元价格在古蔺某宾馆“约会”。18日上午,两人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后,刘飞支付张鑫100元后欲趁机离去,张鑫因收到嫖资未达到预先商量的价格,与刘飞发生争吵后报警谎称刘飞盗窃其手机。
东城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处警,询问后感到事情蹊跷,不像张鑫所说的那样简单,遂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,并查清了二人卖淫嫖娼的事实。
目前,张鑫、刘飞因卖淫嫖娼均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(文中均化名)
来源:平安古蔺
古蔺郎网 综合编辑(如果新闻线索,请联系小编微信:guiduoduo110)
古蔺郎网法律顾问由四川泽理律师事务所提供 电话:0830-7108662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《古蔺大影易影院》每日同步影讯不用太久,不用太难,瞬间即可!